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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丨北京发布“科创金融十七条”,精准服务科创企业融资需求 !

发布日期:2020.01.22 收藏

新年伊始,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送上融资大礼包.科创金融十七条包括6大方面共17条措施,在关于扩大信贷融资规模优化融资担保体系两方面明确定出三个15%”不低于150亿以及增资30亿等量化指标,分别针对辖区内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提出支持科创企业在京发展的要求。

 

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近日,市金融局、央行营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科创金融17)。这17条措施旨在解决科创类中小企业长期资本获得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大对科创型企业的资金支持,北京将力争实现到2020年底在京境内外上市公司总量超过600家。


三个15%”加码信贷投放

 

与股权融资相比,信贷融资效率高、价格低,不存在股权质押风险,是民营企业最青睐的融资渠道。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赵桂芬表示,尽管有不少股权投资机构能提供融资,但成本很高,“我们最希望的还是拿到低成本的银行授信”。


作为全面深化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行动的收官之年,今年一开年,本市便决定以扩大信贷融资规模为主要手段,帮助科创类企业走得更稳、更远。  

 

“科创金融17条”的第一条就是,鼓励辖区内银行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力争开拓科创类客户不低于贷款户数的15%。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吕随启解释,贷款总额同比增长不低于15%,确保贷款从总量上增速超过一般企业信贷,金融机构向这类企业放贷的能力得以增强。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使能够获得融资支持的企业数量增加。开拓科创类企业客户不低于贷款户数的15%,进一步量化了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向科创、民营、小微企业倾斜下限。

 

150亿元再贴现引导利率下行


所谓再贴现,是央行从商业银行买入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方式。


去年9月,“京创通”专项再贴现产品试点推出,通过对金融机构实施授信配额、对科创型民营和小微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进一步简化了申请、审批流程。截至2019年年末,“京创通”累计投放资金超过12亿元;商业银行申请“京创通”票据加权平均贴现利率仅为3.06%。


“科创金融17条”提出,为金融机构办理科创、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年累计不低于15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优质科创类企业票据融资便利度。


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人行营业管理部总共办理再贴现494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超九成资金用于支持科创、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下一步,人行营业管理部将通过扩大“京创通”支持企业范围和增加产品额度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成本。


破解银行不敢不愿贷困局

 

对于轻资产、盈利慢的科创型企业来说,要想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担保的支持必不可少。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除了人力不够之外,银行在对接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行对民营企业情况不了解,要一家一家摸,调查成本高。”


为了让银行放心贷款,“科创金融17条”规定,对服务科创类企业担保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再增资20亿元;北京融资担保投资集团对北京再担保公司增资10亿元,并建立市财政对再担保业务的风险再补偿机制。


自2008年成立以来,北京再担保公司累计为超过11万户提供了超过4000亿元的再担保支持。北京再担保公司董事长秦恺表示,截至2019年年底,科创企业占比已达66%。这次市政府决定对再担保公司增资10亿元,并建立对北京再担保的风险再补偿机制,可以更加充分发挥再担保公司在北京市政策性担保体系中的基础性平台作用。


除了信贷规模和融资担保方面的支持,“科创金融17条”还提出支持科创类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加快“新三板”改革落地、扩大“双创债”融资规模、建立全市统一的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清理市属国企、政府机关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力度等多项接地气的实际措施。

 

以下是政策全文分享给大家

 

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推进科创金融建设,优化科创企业融资环境,更好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扩大信贷融资规模


(一)增加信贷投放持续加大对科创类企业信贷投放,鼓励辖区内银行2020 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 。持续开展银行覆盖无贷款户行动,力争开拓科创类客户不低于贷款户数的15%,对符合无还本续贷政策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

(责任单位: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


(二)加大再贴现资金支持力度为金融机构办理科创、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年累计不低于150 亿元。推出“ 北京科创、民营和小微企业专项再贴现支持工具”等再贴现专项产品,进一步优化流程和使用条件,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优质科创类企业票据融资便利度。

(责任单位:人行营管部)


二、优化融资担保体系


(三)增强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对服务科创类企业担保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再增资20 亿元。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融资租赁、票据业务等新型担保产品和服务,更好发挥增信服务作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四)
充分发挥再担保公司作用北京融资担保投资集团对北京再担保公司增资10 亿元。建立市财政对再担保公司政策性再担保业务的风险再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北京再担保公司成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批股权投资机构,推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北京再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北京金控集团、北京再担保公司)


(五)提高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效率用好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将资金使用范围扩展至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完善代偿补偿资金补充机制。鼓励各区与市级资金池1:1 配套出资,进一步放大杠杆,提高担保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各区政府、北京金控集团、北京再担保公司)


三、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力度


(六)支持科创类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启动科创类企业上市“ 钻石工程”,加强上市辅导支持和服务,2020 年开展上市挂牌培训不少于1500 人次。加强对重点企业走访、服务,建立完善企业上市重点问题“ 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的快速协调调度机制。充实后备企业上市挂牌数据库,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筛选,争取到2020 年底实现在京境内外上市公司总量超过600家。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七)加快“ 新三板” 改革落地建立加快“ 新三板”落地工作保障机制,实施专项激励和奖补政策,积极释放改革红利和示范效应,实现“ 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挂牌一批,发行一批”,发挥北京市科创类企业在“ 新三板”挂牌、发行和交易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 新三板” 的对接,扩大挂牌企业储备。鼓励北京地区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积极参与“ 新三板”改革,引导北京地区的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 新三板”市场投资,积极推动长期资金投资“ 新三板” 的相关政策落地。

(责任单位:全国股转公司、中关村管委会、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八)扩大“ 双创债” 融资规模加强银协企对接,对符合条件、有发债需求的科技园区和科创类企业,建立绿色通道,拓宽科创类企业资金来源,扩大“ 双创债”融资规模。推动通过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高新技术园区内企业发展,力争2020 年“ 双创债” 融资规模较2019 年实现翻番。

(责任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北京证监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


(九)推动在京设立私募股权交易平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设私募股权转让平台,加强私募股权交易服务,探索完善基金份额估值、尽职调查、咨询服务体系,为私募股权市场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实现数字化、实体化运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四、加强金融机构联动


(十)增强政府资金服务科创企业能力设立100 亿元科创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并引导社会资金,进一步拓宽科创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形成政府资金、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长期投资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十一)加强金融机构的股债联动加快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各类基金、担保公司以及其他专业科技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积极推广投、贷、保联动等多种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股债联动业务,以投资收益对冲信贷风险,实现对科创类企业信贷投放的风险收益匹配。

(责任单位:中关村银行、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人行营管部)


(十二)建立各级投资基金与科创类企业对接机制发挥“ 畅融工程”平台作用,建立各级投资基金与科创类企业对接机制,及时掌握科创类企业的股权动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带动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科创类企业,主动承接科创类股权转让。(责任单位: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十三)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用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其它金融机构合作,推动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基金用于解决科创类企业流动性难题,探索联合风控、前置增信、股债联动、远期收购等创新模式,拓宽科创企业风险资产处置退出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金控集团)


五、加强金融服务创新


(十四) 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加快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应收账款等动产质押融资,建立全市统一的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将市、区两级政府采购和市属国企采购数据纳入平台,推动相关采购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应付款方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在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供应链金融确权集中受理试点,依托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线上确权系统。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海淀区政府、北京金控集团)


(十五)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简化银行查询程序,完善评估、登记和流转机制,探索完善轻资产企业的融资渠道。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 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项。推进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发展。

(责任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海淀区政府)


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十六) 推广小微企业首贷和续贷业务集中办理模式将符合条件的科创类企业纳入小微企业首贷和续贷业务集中办理体系,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组织金融机构在续贷中心和首贷中心提供首贷和续贷服务,加快建设小微金服平台线上系统,为科创类企业提供便捷低成本贷款、融资担保和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充分发挥“ 北京市银企对接系统”的作用,组织督导金融机构及时、高效对接科创类企业的首贷、续贷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各区政府、北京金控集团)


(十七) 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力度本市各级政府、市属国企要依法履行与民营科创企业签订的协议和合同,不得违背企业真实意愿或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延长付款期限,相关部门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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