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
一、申报领域
2017年合肥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第三批)重点围绕集成电路等新兴信息产业、智能制造、智能语音、新能源、公共安全、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运行状况良好,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2.创新团队申报的创新项目。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或技术上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的组建要求
(一)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核心成员是指团队中承担主要任务的人员,且本单位人员必须占一半以上;
(二)申报单位于201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要求团队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是2014年1月1日后从国内外新引进;申报单位于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可直接申报。
(三)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在项目、产品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能在自项目获批之日起24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四)团队负责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科研、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工作基础,具备较强创新能力。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目前设有前二批“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且未达到设立期限的单位,此次不再申报。目前设有省“115”、市“228”团队(庐州产业创新团队)且未达到设立期限的单位,不得以入选团队和入选项目进行申报。已担任过省“115”、市“228”、“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的,不再作为2017年团队带头人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0日
第二批“庐州英才”
一、遴选人数
第二批“庐州英才”共遴选50名左右,其中庐州创新英才20名左右,庐州创业英才3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庐州英才”的申报单位为在肥各类企业(含研究院创新平台),不含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人选。申报人只能依托一个企业,且只能申报创新或创业领军人才中的一项。国有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纳入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安徽省“百人计划”、“特支计划”,合肥市“百人计划”专家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庐州英才”不可同时申报市“百人计划”。
(一)庐州创新英才
1.主持重大科研项目、领导高层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驻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产业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领衔开发的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业内有一定影响。
3.在合肥工作不少于5年(2012年7月1日前来肥),其中在申报企业工作不少于2年(2015年7月1日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7年7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必须为申报企业服务不少于5年。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二)庐州创业英才
1.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为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本人持有企业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入选后5年内,企业总部和主要生产基地不得迁出合肥市。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能够填补省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4.企业应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创新意识、团队组织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0日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一、遴选人数
2017年市“百人计划”遴选50人左右,其中创新型领军人才30人左右,创业型领军人才20人左右,重点引进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向企业引进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
申报市“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国内外均可),特别优秀的,可以是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人才,需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在国内外承担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人才,需具有国内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国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获得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依托企业(含金融机构)引进的人才,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2.创业人才
申报市“百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以是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不超过60周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创业经验并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20%,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2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销收入。
(6)来合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12年7月1日后来合肥)。
申报市“百人计划”不可同时申报“庐州英才”。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0日
庐州产业创新团队
一、设置数量
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置总数50个左右,重点围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应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设置。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生产实力,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创新人才队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科研条件,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创新团队申报的创新项目。技术上具有先进性,能够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或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对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促进作用。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的组建要求
(一)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其中本单位科研人员不少于一半;
(二)鼓励设立单位引进、集聚驻肥高校院所及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创新团队;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0日